您当前所在位置:职场资讯 >三倍工资的“美梦”如何成真
发布时间:2019-03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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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春节,西安一些环卫工人在春节期间上班,未能获得3倍工资,引发高度关注。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,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,工资不能低于原工资的300%,即3倍工资。在实际操作中,在这些假日工作的劳动者,真的能拿到工资补偿吗?
加班费争议多爆发在离职前后
在河北一家化工科技公司上班的李天明(化名),每个月的工资是5000元左右。按照他们的工作时间换算,平均每个工作日的工资应该为250元以上。但是春节假期中,他和坚守岗位的其他同事一样,只收到了除夕、大年初一、初二每天100元的额外补助。这样算下来,这3天的工资还不到他平时工资的两倍。
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院长、教授冯喜良告诉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,从目前就业情况看,有些单位存在裁员、经济摩擦等各种情况,包括加班费发放等纠纷。一般员工为了保住工作,会采取忍让态度,不会去起诉。这也助长了一些企业不按法律要求执行的风气。
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朱茂林告诉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,他接触过的法定节假日3倍工资无法得到保障而起诉单位的案例,主要都发生在离职前后,争议主要涉及此前法定节假日、双休日的加班费。
朱茂林指出,单独发放加班费要看其金额是否符合法律标准。如果少发则不符合法律标准。以李天明的案例为例,冯喜良认为,用一笔额外补助来代替3倍工资的做法并不少见,这是不合法的。
“有些公司是按照任务来计算工资,不定工时;有些企业本来是应该按照规定给加班费的,但是却一次性给了一笔加班费。”冯喜良指出,只有不定时上班的公众,才可以经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批,采取此种方式发放加班费。
举证责任难落实 专家有“妙招”
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?专家出了三个招:收集证据;弹性休假;呼吁有关部门通过立法、执法手段敦促企业遵纪守法。
朱茂林认为,目前的司法实践对加班费争议的认定,需要员工举证。但在实践中,员工的加班事实——例如考勤记录、加班申请都掌握在企业一方,员工很难拿到相关证据,容易败诉。
他建议,员工要加强证据收集意识。例如,在出现加班情况时,通过邮件等方式,将事实和领导进行确认,固定证据。在已有证据的前提下,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公司拖欠加班费,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。如果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发加班费但单位依然没有执行,则可要求追加单位50%-100%的额外赔偿。
朱茂林直言,违法成本低是很多企业故意不支付加班费的重要原因。目前法律对拖欠工资和加班费的责任规定较轻。他建议,从立法角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
冯喜良提醒企业,不能仅仅注意发放加班费的经济成本,也要注意加班费纠纷和争议对整个生产和员工起到的负面影响。
“其实只有保护了员工的权益,员工才会觉得自己受到了重视,工作效率才会更高一些。”冯喜良建议,企业守法守规地用工,提高自觉和认识。政府和劳动监察部门要通过培训和严格执法,敦促企业遵纪守法。他还建议,员工遇到此类情况,即便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,也要提起相关申诉,来促进劳动环境的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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