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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视觉中国+律师函”的商业模式,终于走到了尽头

发布时间:2019-04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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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感谢“黑洞”。如果不是这个黑洞,“视觉中国+律师函”的商业模式,不知道何时才能被关注、被揭开。感谢人民日报的“不敢配图”,很多自媒体是真的不敢配图很久了。
    虽然视觉中国早已引发诸多不满,但这些谴责多停留在道德层面,很难从法律方面为视觉中国定性。虽然视觉中国确实存在“垄断”、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,但又很难定性。如果新媒体要进行联合诉讼,“时间长,花费大,大多数公司会选择破财免灾”。
    去年7月3日,知名投资基金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张颖就发微博开撕视觉中国。
    称视觉中国向因为疏忽而侵权使用图片的公司,索要几十万元的天价赔偿费,要挟企业签年度合同,战果颇丰。侵权确实不应该,但不认可使用这种索赔方式作为核心商业模式。
    视觉中国曾披露,2017年,公司通过“鹰眼”系统发现的潜在客户数量较2016年同期增长超过84%,通过“鹰眼”新增年度协议客户数量较同期增长超过54%。
    鹰眼使视觉中国“巧妙”地将两项业务联系到一起——一方面通过采集图片以扩大图库,另一方面,又通过鹰眼监测到各种途径对图片的侵权行为,立刻发律师函,索赔。
    天下苦秦久矣
    何止是“视觉中国”?北京河图创意、全景视觉、方正字库……哪个不是一模一样的商业模式?钓鱼+律师函。小公司们,耗不起,打不赢,只能乖乖的充值“合作”。
    这只是随便截的几张图,太多了,如果没有这张“黑洞”,如果没有人民日报说“不敢配图”,我等怎敢说话?
    这种商业模式背后的思考
    许许多多拧巴的商业模式,就诞生在社会高速发展的阶段。
   “视觉中国”也好,“河图创意”也罢,他们的商业模式并不奇怪,就是充分解读法律,充分利用法律。
    律师本该是个神圣的职业,一旦被某些特定的人群,将律师对法律的掌握变成一种“商业模式”,便会出现这样的情况。